yl9193永利集团渔业协会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名称
本协会名称为:yl9193永利集团渔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本协会”)。
第二条 性质
本协会是由从事渔业生产、加工、流通、科研、服务及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行业性、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
第三条 宗旨
本协会坚持依法办会、服务行业、规范发展、合作共赢的宗旨,充分发挥行业桥梁和纽带作用,推动渔业产业健康、有序、可持续发展。
第四条 遵循原则
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,坚持民主、自律、公开、规范的运行原则,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。
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五条 业务内容
本协会依法开展下列业务活动:
开展渔业行业调研,反映行业诉求,提供发展建议;
组织渔业技术交流、经验推广与专业培训;
推动渔业标准建设与行业自律,规范市场秩序;
整合渔业资源,促进产业协作与信息共享;
开展渔业相关咨询、交流及合作活动;
承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行业服务事项。
第三章 会员
第六条 会员组成
本协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,凡认同本协会章程,依法从事渔业及相关行业活动的单位或个人,均可申请入会。
第七条 会员权利
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享有协会提供的信息、培训及服务;
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;
享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自愿退会。
第八条 会员义务
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:
遵守本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;
执行协会决议,维护协会合法权益;
促进行业诚信经营和规范发展;
按规定缴纳会费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
第九条 会员大会
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,负责审议章程、选举理事会、决定重大事项。
第十条 理事会
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负责协会日常决策和管理工作。
第十一条 会长与秘书处
会长负责全面工作,秘书处为常设执行机构,负责协会日常事务组织与落实。
第五章 资产与财务管理
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
本协会经费来源包括:
会费收入;
合法捐赠;
经批准的服务性收入;
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十三条 财务管理
本协会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,资产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或挪用。
第六章 章程修改与终止
第十四条 章程修改
本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。
第十五条 终止程序
本协会终止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清算及注销手续。
第七章 附则
第十六条
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第十七条
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yl9193永利集团渔业协会理事会。

